11月21日,蒙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静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史光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波、何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蒙城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票决。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蒙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要动真碰硬、一抓到底,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采取更加扎实的举措,全力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加强协同配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要引导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尽责,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心,以严谨细致的作风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县政府副县长涂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管爱伟,县法院副院长张广军,县检察院检察长丁杰依法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