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下午,县国资委向县人大常委主任会议报告了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夯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基础,县政府自7月份始,以2018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企资产开展了清查工作。经过单位自查、分类复核、督查调整、统计汇总后,清查出全县国有资产总额为370.63亿元。
主任会议认为,县政府主动作为,面对问题迎难而上,做了大量工作,基本摸清了“家底”;我县国资管理刚刚破题,监管工作任重道远。针对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认识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清晰等问题,主任会议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一清到底;二是把清家底,分类指导,明晰权责;三是织密管网,完善体系,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