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宣传贯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抗疫”《决定》-蒙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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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宣传贯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抗疫”《决定》

发布时间:2020-02-17 15:30 作者:焦平林 慕冬冬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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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了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并就《决定》的宣传贯彻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

一要及时传达,推动《决定》落实。要按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及中央、省、市、县疫病防控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要迅速宣传贯彻,倡议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带头宣传贯彻,当好宣传员、督导员、战斗员,配合所在乡(镇)、村(社区),开展引导劝导疏导、出入口监测点排查等工作;广泛宣传好《决定》,务必让群众知晓《决定》内容,理解、支持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中央,省、市、县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防护知识,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二要履职尽责,站在抗“疫”战争第一线。县人大常委会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要带头下沉基层一线督导联系乡镇、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看望、慰问值守干部、志愿者,对督查中发现在问题及时梳理解决。确保部署到位、排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决定》,自觉服从我县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居住辖区开展疫情防控,通过多种形式在社区广泛开展防疫宣传,帮助解决好社区在防疫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号召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按照1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发出的倡议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立即行动,投入战“疫”一线,积极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群防群治、爱心捐赠等工作中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人大代表的使命担当。

三要依托新媒体,助力疫情防控宣传无死角。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的重大意义、《决定》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和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及工作动态,及时宣传贯彻《决定》、防疫知识、政策法规和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用疫情防控的典型事例激励更多的人大代表投身于疫情防控的主战场。

四要立足岗位职责,融入工作大局。要按照疫病防控新形势要求,继续完善充实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在做好疫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及人大的各项重点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健康推进,凝心聚力打赢疫病防控阻击战,助推蒙城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