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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传达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0-04-16 08:30 作者:焦平林 马芳 慕冬冬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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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会议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飚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黄欣、郑士彪、彭静等同志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星,办公室、农工委、城建工委的相关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飚同志领学了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暨省级总河长会议省级林长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市委常委、县委书记车照启同志在县环保委会议暨县级总河长会议、林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正确政绩观,把生态环保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全面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飚同志就县人大常委会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依法开展监督。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把加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作风、更大的目标追求,加大监督力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是切实履行职责,提高监督实效。按照全年序时进度安排,通过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按照县委部署,扎实做好河长制、林长制和三大“攻坚战”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坚持持续发力,强化跟踪问效。始终把跟踪监督,促进整改作为重要手段,着力推动监督工作从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由污染防治向生态保护延伸,由城市整治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拓展。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助力我县河(湖)长制、林长制和“三大攻坚战”等工作,为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