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蒙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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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30 10:30 作者:马芳 黄虹 张颖(图:慕冬冬 李秉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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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蒙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飚同志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一号议案办理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以电子表决的方式聘用杨燕等十六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任命了县法院井飞雪、县检察院韩慧影等同志的工作职务。郭飚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曹松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峰,县法院院长江海洋、县检察院检察长孙峰依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发改委等单位负责同志,王集乡、小辛集乡人大主席、漆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陈国威等五位县人大代表。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飚同志对全县项目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别提出要求。关于全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郭飚同志强调:

项目建设是拉动蒙城经济发展的航空母舰,项目发展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对蒙城未来发展的意义不言而喻。对本次报告中涉及的重点项目,尤其是涉及民生福祉的项目感到非常振奋并充满期待。

一是项目谋划要实,要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科学决策,谋划好对蒙城未来发展打基础的项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尤其是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面对空前未有的局面,要精准谋划一批,实施一批,储存一批。立足蒙城实情谋定而后动,让项目成为众望所归的、蒙城人民期待的确实有利于民生福祉的项目。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把好事办好,合力推进项目建设。项目的背后是效果,不仅要加强主体责任,也要加强监督责任,不仅要高大上,更要接地气,真正把民生工程变成民心工程。

三是坚持效率优先,压实责任,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有温度、可触摸。项目围着效果干,围着质量干,健全项目评价机制,坚决避免豆腐渣工程;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保障项目有据可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效率,保障项目建设有成效。

四是加强项目统揽统筹,全力以赴为政府实施项目营造大环境。各部门通力协作,保障建设进度,确保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推进。

关于全县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郭飚主任强调: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成绩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并要进一步巩固提升。

一是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思维,守法护法,爱法用法,遵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让法律掷地有声;二是进一步营造法治环境,全社会参与、整体联动充分利用智慧城市数据成果,整合资源,形成法治政府合力,建设一个开放的、法治的、诚信的、担当的政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氛围。切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法制宣传,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