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传达《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办法(试行)》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飚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郑士彪、彭静,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焦平林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星受邀列席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传达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办法(试行)》精神。
通过学习,党组同志一致认为,《规定》从总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四个方面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规定》的制定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心和态度,有助于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切实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打赢“两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是省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一项重要抓手,是加强党内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同级监督、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载体。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飚同志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党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落实责任制,种好“责任田”。要立足岗位职责,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落实县委的各项决策决议。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把党的要求、人民的期盼和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种好人大工作的“责任田”。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党的规矩和制度办事。要不断锤炼自己的党性,把“打铁还需自身硬”体现到政治、思想、作风、廉洁等各个方面,以更严更实的工作作风出生产力、竞争力、战斗力、号召力。要不负人民重托,无愧伟大时代,圆满地完成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