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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任命的县“一府两院”部分工作人员向常委会述职。
7月29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胡少华、县法院副院长唐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永红进行了述职。述职内容主要是述职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履行职责情况;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落实本人供职承诺情况等。通过述职,进一步提高了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履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