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2日,蒙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卿主持。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于群为蒙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决定接受孔祥永辞去蒙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于群为蒙城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卿向于群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于群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委常委、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辛治宏,县法院副院长唐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杰依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