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研讨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一书《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篇章,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焦平林同志领学了中央蒙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意见》(蒙网信委〔2021〕2号),解读了蒙城县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并就机关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报告。机关党组成员彭卫东、戴跃、黄虹、杨洁等4位同志就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进行了研讨交流,党组成员陈友林、李家和作了书面研讨交流。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焦平林同志进行了总结发言,对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形势、新变化。要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驾驭能力,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不断提高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的工作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强思想阵地建设管理,稳步推进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守土有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为机关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舆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