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法律讲座,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履职法律培训。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多为新当选的常委会委员,来自不同阶层、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正确行使职权,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第一堂必修课。为此,县人大常委会聘请安徽东屹漆园律师事务所主任丁毅,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知识讲座。
丁毅从监督法的立法背景和重大意义入手,用大量翔实的案例和生动的语言,对监督法的立法原则、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程序规范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卿作了总结讲话,重点强调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要按照政治机关、权利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四个机关”要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好、落实好。二要正确认识人大常委会的职能及职权,做到勇于担当,奋力作为。三要准确把握人大监督形式,做到依法监督,精准监督;四要注重把握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做到开拓创新,求新求实;五要牢牢坚持人大行使职权的原则,敬畏法制,维护法律尊严;六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