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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12年6月26日蒙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 静同志为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陆前进同志为县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免去其岳坊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文庆同志为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城关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 明同志为县法院乐土中心法庭庭长; 杜长淮同志为县法院双涧中心法庭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连宝同志为县法院板桥中心法庭庭长; 免去张春生同志县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