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任命新一届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蒙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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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任命新一届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2-02-12 08:30 作者:戴跃 慕冬冬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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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蒙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卿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星、何峰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人选围绕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任前供职承诺。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27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均满票通过。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卿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集体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卿对新任命人员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始终,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心系“国之大者”,自觉做“两个确立”的衷心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忠诚践行者。坚决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立身之本,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维护县委权威,准确领会县委意图,聚焦发展大事、改革难事,认真履职尽责,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要勤于学习善履职。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科技、经济等知识学习,注重学习、实践和调查研究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助推蒙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抓紧第一要务,强化项目意识,树牢经营理念,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讲法,增强依宪施政和依法行政的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提高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要牢记宗旨优服务。始终践行“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为民情怀,紧扣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柴米油盐等切身利益问题,积极履行职能,增进民生福祉。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部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积极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要严格要求树形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带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带头注重家风建设,管好家属和下属等“身边人”,树牢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史光荣,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管爱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凤林依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