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与探讨-蒙城人大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他山之石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与探讨

发布时间:2011-12-08 17:17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与探讨
  序:近期,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分组走访县人大代表,征求人大代表对县人大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座谈中,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农村人大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在现行土地政策下,农民的“土地私有化观念”严重,部分农民把承包地当成“私有地”,不愿意拿出来流转或置换。零星分散的地块不利于大面积连片种植,不利于大面积农机作业,不利于统一灌溉排涝,不利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效益难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受到很大制约。对于代表们反应的这一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选择比较偏远的马集镇和城郊型的庄周办事处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两篇调研报告。本篇为第二篇,侧重于谈土地流转。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作出了一定调整。庄周办事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努力推进土地流转向纵深发展。
  2010年以来,庄周办事处坚持“依法、自愿、有偿” 和保证农民“不失地、不失利、不失业”的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共实现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约1.1万亩,占全办事处耕地的20%,新成立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9家、农机专业合作社2家,为下一步的产业结构调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事实证明,土地流转,有利于实现农民增收;有利于合作社树立声望;有利于增强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筑巢引凤”,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流转后的土地不成规模。2010年是办事处第一年进行土地流转,各个合作社通过宣传、做工作实现了一些流转,但土地不成大块、较零散。一方面是部分群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不愿流转土地,思想观念没转变;另一方面是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较多,留守家中大多是老人,种了一辈子地,如果没有了土地,感觉没有了“揪头”,不愿意流转。
  2、农田基础设施落后。目前,办事处进行土地流转的村,一个通病就是农田基础设施落后,损毁严重,水源的短缺,严重影响抗旱保苗工作,合作社有心治理农田,苦于资金短缺,即使有一定自己规模也不愿投入,因为流转来的土地毕竟还是别人的,并不做长期打算。
  3、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小。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就业问题是制约因素之一,目前这一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一是我县工业和第三产业规模相对较小,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限;二是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转移就业的能力较差;三是政府针对农民的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维权服务等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4、扶持政策和资金缺乏。目前,庄周办事处进行土地流转的村最多的有上千亩,这就给合作社种、收、储、卖等带来了严峻考验。农机短缺,是每个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大家盼望农机补贴政策向合作社倾斜、向种粮大户倾斜,各级财政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扶持引导资金,以促进土地流转良性发展。然而,目前在政策上、观念上、财力上都与合作社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5、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目前,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还没建立起来,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流转机制不活,往往出现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中意的出让者,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6、农民和合作社双方的信心不足。当前,一部分农民虽然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但担心到时土地租金不能足额、按时兑付,思想负担过重,甚至个别户出现了反悔的现象,坚决要回已流转的土地;合作社在与群众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中,定于每年的5月25日之前兑付资金,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有一定的难度,阻碍了合作社进行更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影响了适度规模经营的进程。
  二、土地流转的基本思路
  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思路:以发展为主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培植龙头企业;依靠经营体制和机制创新,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
  在流转原则上,坚持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长期稳定农户承包权,依法流转使用权。
  在流转目标上,依靠各方面的优势组合,实施耕地规模集约经营,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积极开发非耕地和低效益地,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农业,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在流转方向上,依靠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新技术运用,着力市场信息、资金、劳力和先进管理经验有效对接,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
  在流转方式上,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与业主自主选择相结合的方式。
  三、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对土地流转意义的宣传。要让基层的干部群众认识到 ,土地不仅仅是农民就业和生存的基础,也是一笔有形的资产,加快土地流转正是合理利用这一资产、增加要素收入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土地。同时,要提高基层干部“ 以地生财”的意识,引导农民群众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集中土地、运作土地的能力。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要充分发挥城郊乡镇的地缘优势,引导农民集中土地,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高效农业;二要依据不同地域产业特色,引导农户向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壮大特色产业规模;三要积极鼓励农民外出务工,转变死守土地不放手的观念;四要从“方便生产、提高效率”的角度出发,积极引导同村同组农户以互换形式加快土地集聚,变小块为大块,变零散为集中,切实提高耕种效率。五要引导、探索建立以股份制为基础的经营农业公司,农户以土地使用权为股权,本着自愿、互 利的原则,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制,推行“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的农业经营形式。
  3、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制。要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各项机制。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办事处土地管理部门登记。二是强化管理服务,乡镇、办事处土地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土地档案,及时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三是培育和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健全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积极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地价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四是土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督,防止以流转土地为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4、出台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允许农户把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在市场上依法自由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保障农民权益。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转包、租赁、入股等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益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
  5、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坚持以转移农民、减少农民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一要做大做强工业企业和城市产业。继续坚持招商引资,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扩张企业规模,增加就业岗位;尽快研究建立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二要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如餐饮娱乐、物流配送、旅游服务、产品推介等,引导城郊型乡镇的农民率先从土地上脱离出来。三要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整合现有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培训方式,由财政补贴部分培训经费对农村劳动力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四要继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输出力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和信息网络,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引导更多农民在输转中实现劳务移民,增加现金收入。
  6、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尽快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避免二次返乡“争地”。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救助范围,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特别要加快解决55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让他们放心的流转土地。对于已经流转土地的农民,要引导他们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个人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徐辉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