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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7-08 14:20 信息来源:蒙城人大 作者:文字:戴跃 慕冬冬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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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蒙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卿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星、赵凤轩、何峰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暨人事代表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以电子表决的方式接受程修略辞去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卿同志就贯彻省人大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做到党的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要强化监督职能,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明确监督重点、提高监督质量,把监督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围绕县属国企项目经营、县级医疗水平“三年提升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法院执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督活动,为落细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为建设现代化美好蒙城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持。三要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要按照“六有”要求,强化代表小组建设,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要持续开展人大代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要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积极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要自觉对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制度规范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努力打造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杜丹丹、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郑戈、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贝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杰依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