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蒙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9年6月26日蒙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
李英武同志为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曹先锋同志为蒙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执行庭庭长;
王凤林同志为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张明生同志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文超同志蒙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静同志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柏永生同志蒙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朱传圣同志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