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网络上搜索“网吧”还是寻常的街头巷议,所看到的、听到的都是对网吧的斥责之声,特别是家长对青少年进入网吧,更是深恶痛绝。那么,网吧究竟是洪水猛兽,还是文化产业?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对待网吧?
不可否认,在一些管理失控的网吧,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等所谓网络“三害”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据调查,进入网吧的人当中,大中小学生约占70%,热衷聊天的占76%,选择玩游戏的占35%,只有不到20%的学生上网是搜索信息。网吧似乎成了色情、无聊、沉迷、颓废的代名词。
于是,有人提出,网吧已经成了犯罪的温床,必须对网吧进行关闭或停业整顿。我认为任何一个事物的出现,必然有其出现的理由和生存的土壤。一棍子打死是不明智也是不理智的。
理由之一:网络带动经济增长。网络文化市场是一个极富发展潜力的文化市场新兴领域。据悉,2009年我国自主研发的民族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165.25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50.1%,占我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的64.5%。以数字化、网络化和多媒体化为代表的当代信息革命,对文化市场的发展正在产生深远的影响。
理由之二:人民群众需要网吧。在我国,网吧兴起于1998年前后,网吧的兴起和迅速普及,为那些没有电脑和上网条件的人们提供了经济、便捷的触网机会,在推动互联网普及方面立下了汗马功劳。最新的调查显示,截止2010年5月1日,中国网民人数达到4.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这表明网吧在我国还存在难以替代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正在为我国的网络普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是由于网吧存在网页内容难以有效监控、网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就将其关停?还是趋利避害,将网吧当作一个文化产业来发展壮大?权威人士认为,当一个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文化产业蓬勃兴起的时候,当我们能够接受游戏厅、歌舞厅的时候,我们怎么能因噎废食,将网吧拒之门外?蒙城县人大常委会近期对县域网吧经营管理情况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广泛征求意见的做法正是对促进政府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及加强网吧行业自律、引导网吧健康发展的一次有益尝试。
观点:洗心革面,重塑网吧形象
有业内人士认为,树立对待网吧的正确态度,既要求社会有足够的认识,更要求网吧业要形成规范经营的理念。出路之一:首先要改变网吧小而分散、档次不高的形象。出路之二:大力发展连锁网吧。
前面我们讲过,如果说网吧存在负面影响,那么影响最大的应该是青少年了。既然网吧都挂着“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牌子,那么,请给一个让成年人进入的理由!目前存在的很多小网吧,条件差、环境差,成年人不愿意进去,没有形成“网吧是成年人的活动场所”这样一个氛围,于是,这些网吧的顾客便多是些未成年人了。所以,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合理规划网吧的经营区域和规模,黑网吧坚决取缔,新网吧的建设和老网吧的改造要认真审核验收,切实做好网吧实名登记和技术监控工作,同时,引入一些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的连锁网吧,积极引导业主发展针对于成年人的网吧增值业务。(从2009 年天下网盟的统计数据来看,28.8%的网吧的增值业务收入占总收入在10%-15%之间)逐渐营造出一个成年人消费娱乐的氛围。
出路之三:加强行业自律,培育网吧业主的社会责任感。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网吧经营行为的政策文件,但是,仍然有许多网吧经营者出于利益的驱使,置之不理,致使网络、网吧沦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工具场所。因此有必要加强行业指导,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出路之四:立法整治违规网吧网站。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那辉指出:希望通过人大立法和监督,彻底整治违规网吧和不健康的互联网这一“毒瘤”,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如果说上面几个办法都是温和的,通过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促进网吧行业健康发展,那么对于那些目光短浅,着重短期利益的业主们,立法则是通过强制手段规范他们的行为,真正把网吧的监管纳入法治的轨道。(熊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