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工作主要是通过走访、询问、电话或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一项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收集和汇总社会各界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与一般性的调研工作相比,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调研工作更具法律性和权威性。近年来,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形式和方法,努力做好调研工作,对于全面做好做监督工作,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调研题目的确定遵循大、精、实的原则,是做好调研工作的基础。
每年年初,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在讨论确定年度工作计划时,都召开主任会议,并要求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专门讨论和确定调研课题,并细化分解到各个工作委员会的月度工作计划中。调研题目的确定主要遵循下面几个原则:
一是要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继2009年之后,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再次把经济开发区和城南新区建设情况列入调研工作计划,其主要想法就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大局,继续监督和支持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不求面面俱到,选题要少。采取解剖麻雀的方法,以点带面,抓住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既找准和指出问题,又深入探讨问题的根源和存在的原因,为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调研工作不求“轰轰烈烈”,但务必力求实效。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城建十大工程建设情况的调研中,提前请参加调研的同志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对个别未能完成序时进度的项目,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充分理解,不搞一刀切式的“问责”,建议政府在提出和制定年度目标时,既要有前瞻性,又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变化,努力做到防止走过场,搞“花架子”工程。
二、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和智慧,创新形式,是做好调研的着力点。
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工作点多面广,如城建环资这一个工作委员会,涉及的工作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联系房产、环保、城建、土地等几家重要的部门。在开展相关的调研时,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就创新形式、集思广益,一是吸收各级人大代表中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和城建环资工委的委员参加,并要求政府组成部门中从事相关工作的科、股、室负责人参加调研;二是除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的方法,对调研的中心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在调研开始之前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调查问卷时,分散提前发放问卷,使调研的选点更加准确。这些形式虽小,但使得调研活动的结果非常真实有效。
三、督促政府办理,跟踪解决问题,是做好调研成果的关键。
俗话说:“行百里者半九十”,调研活动结束,报告成文,这些对调研工作来说仅仅是到了“九十”。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的最终目的是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近年来,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对调研工作通过发通报、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等多种形式,明确办理单位,明确建议限期,明确反馈的形式和对象,对敷衍了事的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探索,调研这一重要的工作方式,在蒙城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蒙城县人大常委会 张运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