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人大管理模式创新与代表工作实务》应征稿)
近年来,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思路和活动载体,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促进了乡镇人大职能作用和代表作用的发挥。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规范乡镇人大办公室工作
一是要求做到“七有”,把人大活动场所规范起来。七有是:有专用活动室、有醒目的门牌、有学习办公桌椅、有学习材料、有代表活动记录、有资料柜、有可以上网的电脑。县人大选择一两个条件比较好的乡镇做示范,然后全面推开。
二是制定九项制度,把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规范起来。县人大统一制定印发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乡镇人大主席的职责》、《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人大代表履职形式和履职范围》、《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乡镇人大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人大代表评议乡镇直部门工作制度》,要求乡镇统一样式,制作图版上墙。
三是分类建档,把人大工作资料管理规范起来。要求乡镇人大每年2月份以前将上一年度有关人工作的资料装订成册、分类归档,一般分为:县乡人大文件、人代会图文资料、代表学习培训图文资料、代表视察调研活动图文资料、代表评议乡镇直部门工作图文资料、代表述职评议图文资料、代表个人信息和履职资料等八大块内容,每一大项内容单独成册,打印精美的封皮、目录进行装订。
二、规范人大代表活动
一是每年5月份之前对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宪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以及涉农法规、有关惠农方面的文件等。通过培训提高了代表责任感、使命感和履行职务的能力。
二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代表对民生工程、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活动。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代表解读有关政策规定、介绍工程进展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视察活动实现了对责任单位工作的有效监督,突显了基层人大代表作为基层权力机关的主体地位,使代表增强了荣誉感、使命感。
三是开展一次对乡镇直部门工作的评议活动。乡镇人大每年选择不少于两个单位作为评议对象,召开评议大会,要求全体县人大代表和部分乡镇代表参加,县人大派员参会予以指导。评议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是: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向代表作述职报告;代表作评议发言;被评议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就有关政策进行解读、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代表填写民主测评表、征求意见表;乡镇人大对评议表、征求意见表进行汇总;评议结果和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向被评议单位反馈;被评议单位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向乡镇人大报告,经审查修改后进行公示。评议工作真正起到了人大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乡镇直部门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是每年组织部分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要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届期内至少向原选区选民(或选民代表)进行一次面对面述职,选民(或选民代表)填写民主测评、评议表表,对述职人履职情况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根据测评、评议情况对述职代表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述职代表作表态发言。这项活动拉近了代表与选民的距离,使选民更加了解代表平时在想什么、做什么,同时也让代表感到自己肩上担子的分量,增强了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
五是召开一次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座谈会。每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到乡镇走访人大代表,指导召开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座谈会,进一步听取代表对县、乡两级人代会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填写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满意度调查表》。征求意见情况由县、乡两级人大综合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向县、乡两级政府进行反馈;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满意度调查情况在下一次人代会(例会)上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这一活动架起了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渠道,促进了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时效和办理质量的提升和政府工作的不断改进。
通过近几年不断地探索和努力,蒙城县乡镇人大工作基本形成了有章可循的工作局面,但是由于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们感到:虽然规范化的轨道已经铺设好了,但在部分乡镇运行的质量和承载的重量还不够,其原因在于:
一、农村社会的“人大意识”淡薄,存在认识误区
虽然《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大明确地位和职权,但现实中,由于诸多原因,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上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而不是人大;乡镇人大都是务虚的工作,没有硬指标,不容易干出成绩,不如多干点中心工作和经济工作,更容易见实效;甚至还有人认为既然共产党代表了人民利益、是领导核心,乡镇要不要人大无所谓,等等。这些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乡镇人大工作排不上队、争不到位,行使职权难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行政区域扩大了,人口一般在8万左右,有的乡镇人口在10万以上;党政领导班子职数减少了,工作的分量大大增加了;而县委、县政府考核乡镇的力度加强了。招商引资、计划生育、信访稳定以及新农合、新农保等多项惠农工作都是硬指标,乡镇工作压力倍增,乡镇干部不分节假日,全身心投入到行政工作中,人大主席和人大办的工作人员也同样包片包村,纳入考核行列,党委没有时间研究人大工作,人大主席没有精力抓人大工作,乡镇人大实际上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职权难以正常行使。
三、乡镇领导职务设置不利于人大监督和开展人大工作
2006年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后,部分试点县的乡镇领导职数一般按9人配备,实行党委书、乡镇长两个职务“一肩挑”,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主席(正科),没有专设人大主席这一职务,人大主席成了实际上的行政“二把手”,在党委书记外出开会、学习、挂职期间,由人大主席主持党委、政府工作。这种职位设置既不顺,又不利于监督,更不利于开展人大工作。
四、乡镇人大代表整体素质不高,影响作用的发挥
有的乡镇人大代表仅仅把“代表”当做一种荣誉,把参加人代会和代表活动看作是“例行公事”,而不是责任,没有自觉履职的愿望和动力,成为“荣誉代表”;有的对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模糊,不知道人大代表有哪些职权职责、应该怎么做、应该做些什么,成为“糊涂代表”。这些代表不但影响了了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而且也影响人大职能的正常发挥。造成乡镇人大代表整体素质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选拔代表时把关不严。代表候选人不是群众“推”上来的,而是党委“分”下去的,其中难免“人情”、“照顾”的成份。二是平时疏于教育培训。乡镇一年到头忙于行政工作,忽视了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培训,而农村代表本身又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因此,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方面的政策了解不多、不全面,个体素质和整体素质没有明显提升。三是代表意识淡化。有的乡镇人大没有按照县人大的指导意见正常开展活动,代表选出来以后就束之高阁,以致有的代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缺乏代表意识;有的乡镇虽然每年也搞那么一两次活动,但也只是走走形式,没有多大实际效果,因此,社会上和代表本人感到“当个人大代表也无非如此”。四是对农村代表监督的不力。代表选出来之后就进了“保险箱”,有的只知道代表是监督别人的,不知道还要受到别人监督,因此“做与不做、该怎么做”都是自己的事情,“反正谁又不能随便把我撤了”,没有责任感和危机感。
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大机关的职能作用和代表的先进作用,应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乡镇人大的社会意识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而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因此,共产党是在为人民执政,执政的基础是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基层人大机关是基层政权机关,它是党实现执政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宪法》已作了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各级党委有责任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利用各种媒体教育和引导公民增强“人大”意识,增强社会对基层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了解,都来关心和支持基层人大工作。
二、加强领导和指导,提高乡镇人大的社会地位
人大的地位是我国的国情决定的,是宪法赋予的,但以最现实、最直接的观点来看:它的地位是“党委给的”,党委给它地位他就有地位,党委重视社会就重视。既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那么毫无疑问,我们的各级党委就应该义不容辞地给人大“地位”,让它能够真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党委给地位不仅要在舆论上造势,更重要的是落实在工作中。一是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自觉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平时多问问、多听听、多研究研究。二是在机制上要理顺关系,调整部分县区乡镇领导职务设置,改变党委书记兼乡镇长、副书记兼人大主席的现状,设置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三个相应独立的正职职位,其中人大主席为专职。三是在乡镇人大开展活动上要给予时间、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四是县人大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到下边“多走一走看一看”,协调乡镇党委多关心多支持人大工作,同时也多给乡镇人大工作一点压力和动力,多给群众传递一些“上级重视人大工作”的印象。
三、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增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活力
首先是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乡镇人大主席团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临时机构,不是常设机构,它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的地位、职责和作用在现行法律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乡镇人大平时开展工作都是由人大办公室组织,因此人大主席不能长时间缺位,一旦出缺应及时选配,同时,人大办公室还应设主任、副主任或秘书职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教育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一两次,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有关政策,提高代表参政议政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三是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和激励。完善并落实“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代表履职登记、评选表彰优秀人大代表”等各项制度,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四是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在继续做好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评议乡镇直单位等常规性活动的同时,拓宽人大代表知政知情、参政议政渠道,拓宽人大监督面。活力来自于活动,把乡镇人大的各项活动搞好了,才能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广大代表的代表意识、参与意识、履职意识,从而充分发挥好基层人大和人大代表的作用。(蒙城县人大 徐辉)
《蒙城县人大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构思和写作过程
新华出版社正在编撰《新时期人大管理模式创新与代表工作实务》一书,丁主任把《征稿函》签发给人大机关的有关同志,要求撰稿。接到这一任务后,在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我感到很茫然,不知写什么,从哪下手,主要是因为我是人大新兵,没有系统的人大工作业务和理论知识。后来几天才慢慢里出一点头绪,最终形成此稿。因内容所限,稿件不可能以工委或个人名义发,需要冠名县人大,因此,恳请领导不吝笔墨,予以斧正。为了便于领导在修改过程中了解写作意图,现将构思过程予以汇报。
根据征文的要求,我想:第一是写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因为报刊杂志上这方面的文章相应少一些。第二是不能写成经验介绍之类的,因为各地都有一些好的作法,要避免给人以夸夸其谈之嫌(万一都来学怎么办),但是我们的工作又要展示出来,那么我们不说经验只说做法,用朴实的、不加修饰的语言“白描”,让别人悟出经验来;第三不能写成理论探讨性的文章,因为水平还不够格,但是乡镇人大工作又的确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是深层次的,写乡镇人大工作又不可能回避问题,还必须得研究研究。第四,存在的问题怎么写?我觉得在语调和用词方面要注意,不能让人误读“只有蒙城才会这样”,要写普遍的、客观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第五,关于篇章结构,按照征文要求,既要把好的做法写出来,又要研究探讨存在的问题,那么这篇文章就要分为三部分,即:经验--问题--研究(或者也可以分为两部分)。好的做法很多,存在问题和应对的措施也不少,怎么样才能给人清晰完整而又不显凌乱的感觉呢?那么就要尽量分好大块头、列好大条条,尽量涵盖、包容。第六,关于题目,鉴于以上思考,我最终确定题目为“蒙城县人大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关键词是“指导”、“实践”、“思考”。说“指导”,是因为县乡人大工作关系定位的问题,县乡人大不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既然是指导,下面做得不到位也“有情可原”;说“实践”,是为了避免直接说“经验”、“体会”,在这里实际上是个“谦辞”,用平实的语言把好的做法写出来,用“实践”似乎更贴切一点。说“思考”,两个字点出了“存在问题”和对于应该怎么做的“研究与探讨”,这其实也是个“谦辞”,毕竟“研究与探讨”太大了。(徐辉)